年初三發生的導遊與旅客大打出手事件,令本港旅遊業形象再次蒙羞,許多疑團至今未解。廣東當局確認涉事內地及本港旅行社之間的辦團合約合理,不涉零團費;本港旅行社亦已向旅遊業議會提交報告,否認低於成本出團,事件最終恐怕又是不了了之。
旅遊業近年醜聞不絕,原因不難理解。由於景點稀缺,內地客來港旅遊主要目的是購物,恰恰由於缺乏相關法例規管,港府又長期坐視不理,以致強迫購物及欺詐式消費現象愈演愈烈,並形成內地旅行社、本地旅行社、導遊刀手及定點購物商舖分工合作的一條龍作業模式。表面上,旅議會負有監管之責,實際上旅議會只是業界自律組織,自己人管自己人,所謂監管只是聊備一格,徒有虛名,即使旅議會最近推出十招加強監管,仍無法煞停宰客歪風。今次事件發生後,有關旅行社涉嫌「以錢掩口」,旅議會亦捲入其中,更是立下很壞的先例。
在民意壓力及中央政府高度關注之下,一直置身事外的港府不得不開始正視旅遊業監管真空的問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日前拋出四個方案:一是升格旅議會;二是將旅議會的巡查及審理投訴機能交回政府處理;三是成立獨立機構監管;四是由政府接手負責。當局承諾四月份推出公眾諮詢,年底定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上述方案之中,前兩個屬小修小補,並未改變業內自律的固有模式,無濟於事,後兩個方案才是較為可取的改革方向。立法會主要政黨均強調,不接受只將旅議會升格或把部分功能交回政府的做法,認為應另設獨立機構規管。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運行二十多年、由旅議會及旅行代理商註冊處雙軌規管模式應該結束,否則不能洗脫自己人管自己人的印象。
旅遊業是本港經濟的重要支柱,去年共接待旅客三千六百萬人次,旅遊業直接收入二千多億元,對其他行業的間接貢獻更是難以估量。由於內地漸漸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旅遊市場,本港坐享近水樓台之利,旅遊業可說是一隻會生金蛋的鵝,重要性與金融業不遑多讓。然而,金融業有金管局、證監會等機構規管,旅遊業卻長期自生自滅,道理何在!
事實上,本港各行各業大多有相關法定監管機構,如地產代理監管局、保險業監理處等,為甚麼港府獨對旅遊業放任不理?難道旅客權益就不需要保護?
旅遊業亂象紛呈,原因固然有很多,港府推卸責任則是根源所在。港府現在喊出改革勢在必行的口號,算是前進了一小步,問題是當局僅承諾年底將方案提交立法會,何時立法仍沒有時間表,何時落實更是未知數。今屆政府僅剩下一年多任期,令人擔心當局整頓旅遊業可能僅屬姿態,實質上仍然是「拖」字訣,將燙手山芋推給下一屆政府。
黃台之瓜,何堪再摘。本港四大經濟支柱,目前僅剩下金融及旅遊業尚可勉強支撐,如果旅遊業也垮掉,香港還能依靠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