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迷債案又一中銀女經理受審

【本報訊】中國銀行(香港)個人理財服務高級女經理涉嫌以不實手法,誘使兩名僅能承受中度風險的客戶,先後共以一百卅二萬元購入與雷曼兄弟相關的高風險迷你債券,直至大半年後雷曼爆煲,兩名投資者方知所購的是雷曼產品。女被告事後被控兩項藉欺詐或罔顧實情而誘使他人投資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被告戴晶(卅九歲)案發時在中銀太古城分行任個人理財服務高級經理,控罪指她於○八年一月至二月間,先後向家庭主婦黃秀貞(五十七歲)及退休男子何傑森(譯音,六十九歲),聲稱他們所購入的迷債相當穩健及風險低,且與七大穩健企業即滙豐、和黃、地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渣打、新鴻基及太古相關,就算其中一個出現問題亦僅會構成輕微損失,終導致黃投資卅二萬元,而何投資一百萬元購買迷債。控方指,事件揭發後,被告曾坦認誤導事主。

脫罪經理庭外遭辱罵

另一涉案的中銀(香港)女經理張瑰瑰昨亦到庭支持同事,張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九項相類控罪不成立獲釋投資罪名不成立,她表示已獲中銀(香港)復職。期間張在庭外被雷曼苦主辱罵「死八婆」及「賤人」等,張眼紅紅表示「我都唔識佢哋,有咩權鬧我!」

案件編號:DCCC 527,127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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