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檢查時數無指引成死症

升降機保養維修馬虎了事,住客過去已多次飽受升降機急墮的嚇破膽經歷,例如○八年大埔富善邨發生「十四樓斷纜」事故,去年上水翠麗花園有「對重鉈鬆脫急墮案」,馬鞍山錦英苑在今年二月則發生「升降機撞毀大堂門」。專家估計意外增加原因,是法例規定保養承建商定期檢查升降機,但欠缺規定「檢查時數」指引,技工因工作量大而敷衍了事。

「合約平 求其啲檢查」

香港職業訓練局卓越培訓發展中心(電機業)總教導員黃啟漢表示,法例規定大廈業主必須至少四星期內,安排承建商檢查升降機一次,但其實並無詳細指引,列明每次保養檢查的時間長短。他指出,現時不少公司都無提供合理檢查時數,「工程合約平,師傅多嘢做時,check都求其啲,本身要兩個鐘完成,佢哋一個鐘就搞掂。」他認為會很難確保是否已完成整個檢驗程序。

「香港驗標準符合國際水平,但係香港嘅使用頻密程度高,樓層又高過其他城市,檢驗程序更加要仔細啲,每次驗時數要提高。」黃啟漢建議政府應加強教育業主,招標時不應只價低者得,須考慮公司的質素及師傅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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