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振聰於原審時已「孭起」華懋八成訟費和部分遺產管理費,料高達近二億元。昨陳振聰上訴再度慘敗,且再要向華懋支付懲罰性訟費後,可謂百上加斤。陳振聰有可能要再支付華懋在上訴期間所花的四千萬元訟費和數以千萬元計的遺產管理費,以致費用愈孭愈多。
上訴庭駁回陳振聰就原審訟費命令提出的上訴時指,陳振聰為了確保自己可以取得一筆龐大的財富,明知自己所持的遺囑是偽造文件,仍要法庭確認,並且為此大話連篇,怎樣看都是嚴重濫用司法程序和對法庭的冒犯,除了判懲罰性訟費外,別無他選,原審法官已作出適當調整,而原審法官下令陳振聰同時要為遺產管理費和律政司訟費找數也是正確的。
上訴庭昨日再下令陳振聰支付懲罰性上訴訟費給華懋及因訴訟所引發的遺產管理費。
據華懋核數報告,華懋於原審時花了一億三千八百萬元訟費,以八成計算,連八千萬元遺產管理費及三百萬元律政司訟費,陳振聰可能要支付近二億元。消息透露,華懋在上訴時再花了四千萬元訟費,連同上訴期間所累積的遺產管理費,陳振聰可能要再「孭起」數以千萬元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