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爭產陳振聰一敗塗地

一直堅稱與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真心相愛的陳振聰,在昨日情人節收到上訴慘敗的壞消息。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裁定,陳振聰向法院出示的龔如心○六年遺囑是偽造文件,又批評他與華懋打爭產官司是向法庭提出徹徹底底不誠實的訟案,是濫用司法程序。最後下令陳振聰支付數以千萬元計的遺產管理費及懲罰性上訴訟費。陳振聰對裁決深表失望,但仍堅稱○六年遺囑是絕對真確,表明會上訴到終審法院。

上訴庭昨頒發的判決書長四十七頁,其中一半篇幅是分析筆迹證據。陳振聰一方於上訴聆訊時使出「撒手鐧」,在庭上公開播放一段聲稱可證明他與龔如心有親密關係的四分半鐘短片,但上訴庭在判決書中卻隻字不提。事實上,上訴庭在聆訊期間,已表明覺得該段短片與案件無關,更不准陳振聰播放其餘十七段短片、電話對話及電話留言精華。

兩頁紙推翻六個疑點

在上訴期間,陳振聰的律師強調有六大疑點可顯示龔如心○六年遺囑不可能是偽造文件,並用了一半陳詞時間向法庭反覆闡述有關論點,但上訴庭在判決書中僅用了兩頁紙便將六大疑點打發。上訴庭表示,原審法官已考慮了那些疑點,且在原審判決書中所作的交代已足夠有餘,既然他已考慮到那些疑點及沒有犯錯,上訴庭是不會干預的。

陳振聰一方又聲稱,原審法官因為在道德上不接受龔如心和陳振聰有親密關係,所以裁定龔如心沒有立遺囑把全部遺產留給陳振聰。上訴庭指,無論龔如心與陳振聰有甚麼關係及對他有甚麼感覺,他已經與另一名女子結婚,他由始至終只是龔如心的愛人,原審法官如果認為在道德上可以接受這種關係,反而會令人感到驚訝,但原審法官的裁決未有受道德因素所影響。

上訴庭裁定,根據兩名○六年遺囑見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的證供、華懋提出的文件科學鑑證和筆迹證據,原審法庭裁定陳振聰所持的○六年遺囑是偽造文件,並沒有犯錯。另外,證據顯示龔如心篤信風水,她於○六年十月十六日要王、吳兩人見證的文件有可能是風水遺囑,但由於○六年遺囑並非該份文件,上訴庭無法作確實的裁決。

陳表失望決上訴終院

陳振聰昨日透過公關公司回應指,對於法庭的裁決深感失望,但尊重判決,已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他又重申○六年遺囑是絕對真確的。代表陳振聰的律師江惠明在庭外表示,陳一方將盡快申請向終審法院上訴。按程序陳振聰有廿八日上訴時限。

另外,上訴庭宣判後,任命龔如心遺產管理人的高院原訟庭女法官朱芬齡立即召開一次長達約兩小時的閉門聆訊,參與訴訟的包括華懋、陳振聰和遺產管理人三方。據悉,聆訊是由遺產管理人提出,而案件審訊表顯示案件性質是延續法庭命令。參與律師都拒絕透露詳情。

案件編號:CACV 62 & 101/2010, HCAP 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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