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醉娃 的士司機候懲

【本報訊】廿八歲醉娃由友人扶上的士單獨返家,「斷片」個半小時後醒來驚見衣衫不整下裳被脫,躺於另一的士的後座,手袋更不翼而飛,醉娃大嚷要求的士司機代尋手袋,涉「鹹豬手」的司機聲稱「好心」,竟然送她到警署報警,醉娃事後向警方投訴被非禮,經化驗後從她的內褲發現司機的精液。的士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罪,案件押後一月廿六日待取背景報告判刑。

任職的士司機的被告何統源(四十七歲),昨承認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一月廿六日非禮廿八歲受害人X。

事主內褲發現精液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案底,事件僅為衝動下犯案,現已深感後悔,已離婚的他為家庭經濟支柱,他早年原與弟弟經營室內設計公司,不料弟弟患上血癌,治療費用高昂,被告只好重操故業,再做的士司機,被告的家人及慈善機構代表均致函求情,指被告對家人負責任及經常當義工,希望法庭考慮女事主的心理創傷已康復及被告認罪予以輕判。

控方案情指,醉酒的X於凌晨三時由友人扶上的士往油麻地寓所,不料期間X自行於清晨五時登上被告駕駛之的士,被告稱X當時無法講出目的地,他遂打開後座車門查問,當時X邀他坐到身邊談天及擁吻,兩人親密期間X曾呼叫他人的名字。

被告稱他伸手撫摸X的胸部,脫去她的絲襪及內褲撫其私處,半小時後X醒來發現衣衫不整躺於後座,站在車外的被告命她穿回衣服及送她返家,途程間X想起曾被人伸手入胸圍及撫摸身體,更突然發現手袋不翼而飛,帶醉的她在車廂內大呼大叫,被告見狀即返回上車處尋找,但不果,未幾被告更提出報警。

被告將X送到黃大仙警署,X當時僅向警方報失手袋,惟當被告離開後,X才透露懷疑被非禮一事。警方化驗X的內褲及衣物後發現屬被告的精液,被告被捕後拒認強姦,僅承認曾撫摸X。

案件編號:DCCC94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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