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燒烤場罰款當交租

鬧市天台燒烤場冒險無牌經營個案不絕,食物環境衞生署與警方冇符!一間位於旺角的無牌天台燒烤場雖曾兩次被檢控,但經營者只將「罰款當交租」,夜夜起爐,噪音滋擾鄰廈,醞釀火警危機。立法會議員指刑罰過輕,促部門強硬執法取締。

旺角豉油街近通菜街一帶為旅遊旺區,地面終日熙來攘往,但不少唐樓天台亦熱鬧非常,每晚燈火通明,近百男女圍爐燒烤,至深夜仍發出巨大聲浪。陳先生的單位正與唐樓貼鄰而建,近年不斷受噪音影響致難以入睡,「晚晚嘈到成個墟咁,幾百呎天台擺成六、七個燒烤爐,有咩事推跌(燒烤爐)一定冇位走!」陳指月前該燒烤場曾一度暫停營業,惟近日又重開,質疑部門執法不力。

記者早前特別選擇一個「閒日」的晚上造訪,大廈門口明目張膽掛出「BBQ」招牌,並循陡斜狹窄樓梯通往天台,沿途但見梯間放滿燒烤叉、紙箱等雜物。踏足天台,發現不但有大電視及廁所等設施,同時亦放置多個燒烤爐,十多人正圍爐而坐,除一般燒烤食物外,還有海鮮及啤酒供應,顧客可自行取用。一名男負責人上前款待記者時,聲稱場地可容納百人,更歡迎包場,「假期都係(每人)百幾蚊,包嘢食同飲品,交通又方便,好抵!」隨即遞上卡片,方便致電預訂。

本報事後分別向食環署及警方查詢燒烤場是否合法時,兩部門皆表示上址已有被檢控前科,惟對問題死灰復燃則未有回應。至於消防處發言人則以未有發現違反《消防條例》為由,僅轉介食環署跟進了事。(詳見附表)

利潤可觀 促申請封閉令

「無牌燒烤場成本低、利潤高,罰幾千蚊當交租,做得都預咗畀,根本冇阻嚇作用!」油尖旺區議員陳偉強斥食環署及警方就燒烤場問題往往互相推卸責任,且刑罰過低令經營者有恃無恐,促警方及食環署加密「放蛇」及巡查外,更須提高刑罰。

立法會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委員王國興則認為,面對長期違規的無牌食肆,食環署應向法庭提出加大量刑要求,而為公眾衞生及安全,更應申請封閉令,「冇食物牌仲要賣酒,咁係嚴重違規都唔理,加埋仲有火警危機,點都要加強檢控!」

部門回應

食環署 2009年11月及2010年5月分別發現上址無牌經營食物業,已拘控負責人,分別罰款8千及5千元並充公繳獲食品及器具。

警方 曾在2010年5月聯同食環署採取行動,拘捕及檢控上址負責人「無牌售賣酒類」、「為售賣而管有酒類」及「沒有牌照而經營食肆」,罪名成立及被判罰款。

消防處 曾數次突擊巡查上址,惟未發現違反《消防條例》,已將個案轉食環署跟進。

記者 吳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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