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趙連海事件」中,香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表現「突出」,他們聯名上書及公開批評內地司法機關的做法;膽子小一點的,就為趙連海「求情」,希望有關方面網開一面。北京對此很不以為然,說是井水犯了河水,還有一些人被叫去「勸告」,降旨「收聲」。對於北京即中央的態度,相信港區「人大」和「政協」們也會有不同的反應,多數人會聽「勸」,會聽中央的話;少數人會「堅持看法」,認為自己沒有錯,是在履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職責,是「為國家好」。
其實,他們在趙連海事件中的上書、批評非常「小兒科」,若說「犯了」誰,那也是涓涓細水,十分溫柔。一心一意一個中國,分花折柳兩種制度,他們沒把自己當「外人」,河水井水都是「黃河之水」。李白詩云:「日落沙明天倒開,波搖石動水縈回。輕舟泛月尋溪轉,疑是山隱雪後來。」山不轉水轉,轉來轉去都是自己人,朝廷視他們為獨處一隅、源頭自有的「井水」,太傷他們的心了!「澹月傾雲曉角哀,小風吹水碧鱗開。此生定向江湖老,默數淮中十往來。」當年的蘇軾就有這樣淡淡的哀愁和淺淺的無奈。
朝廷體制既然設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當然是要這些代表和委員不分畛域,對國事盡言盡責,這是超越「一國兩制」安排的,沒「河水井水」之分,故朝廷官員因為有香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批評內地司法所為或政府施政,就搬出「井水不犯河水」來「告誡」,是根本不對頭、表錯情的。
「趙連海事件」在內地一直處於新聞封鎖狀態,內地絕大多數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根本不知情,他們無從對此表達意見。如果他們知道事情真相,相信也定會有人「上書」,對司法部門提出批評,所謂「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非河水井水可斷源截流。
香港的優勢在於資訊自由,「人大」、「政協」不能裝聾作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