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護女心切酒樓阻拍照

【本報訊】陳學殷與母親母女情深,趁昨午出庭聽判前相約母親到法院附近的酒樓與律師團共進午膳,卻巧遇本報記者,兩人甫見記者拍照即大為緊張,齊聲呼喝「有咩好影?再影報警!」陳母護女心切更出手制止記者。而當陳學殷進入法庭犯人欄聽判之前,兩人面對未知的裁決,終忍不住互相握手深情擁抱,結果陳學殷未能與母親結伴回家,陳母要帶淚離開法庭。

丈夫現身掩護岳母離庭

期間陳學殷的林姓丈夫突然出現,他戴了鴨舌帽一直低頭迴避鏡頭,沿途不忘為岳母遮擋記者相機,最後一同登上律師座駕離去。

其實陳學殷母女昨午用膳後抵達法庭時,二人的表現尚算輕鬆,與律師行職員談笑風生,似乎對裁決頗有信心。但法官宣讀裁決期間述及對陳學殷不利的案情時,陳學殷漸漸顯得緊張,不時皺眉及輕輕低頭,陳母亦按捺不住拭淚,當得悉被裁定罪成後,陳學殷即時發呆,數秒後即低頭無奈接受事實。

體壇貢獻多 求輕判社服

辯方律師為陳學殷求情期間,母女倆臉上均流露哀傷之情。律師多次強調陳過往並無案底兼品格良好,陳亦獲香港體育學院划艇教練黃志偉及保良局八三年總理中學校長許永豪致函求情,二人均力讚她品格善良,自十四歲被發掘後一直努力鍛煉,九八年更代表香港赴泰國參加亞運,成為隊中最年輕隊員,及後更取得獎學金及在港隊訓練,代表香港在多個大型比賽取得佳績;他們相信被告是在一時衝動下迷失方向始犯案,望法官予以輕判。

辯方續指,本案在同類勒索案中並非最嚴重,而勒索信所指的性交片段亦不存在,被告已經深感後悔,亦絕不會再犯,自案件曝光後,被告的私生活被公開,家人感到尷尬外,被告本人亦深受影響,其三歲兒子現須交由被告母親照顧,望法庭考慮被告過往品格良好,而判予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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