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寡婦與在內地設廠的已婚香港富商X先生分手後,涉嫌先後九次威嚇X會殺其妻女,以及找人強姦X的秘書,以勒索一億二千萬元,寡婦最終簽下協議書並獲一千萬元。惟她在上月於內地被指涉綁架X的生意拍檔,卻事敗被公安拘捕,她事後返港被控以一項勒索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法庭將案押後明年二月廿二日,以待警方調查被告與X的短訊往還。
控方昨日在庭上指出,女被告祁春艷(三十七歲)在○七年起藉多次恐嚇富商X、其家人和生意拍檔的生命受威脅,而被告在內地因綁架案被公安拘留期間,X和生意拍檔仍收到恐嚇短訊和電話,警方需時調查在逃人士和索取法律意見。
控罪指她在○七年十二月至○九年十月期間,在香港某處為使個人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要求X先生交出一千萬港元,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案件編號:KCCC 542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