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建議明年三月起開設十六個首長級職位,包括將現時十五個高級政府律師職位升格為助理首席政府律師職系,以挽留人才。勞工處亦建議增設一名助理處長級人員,主理最低工資的具體細節及關愛基金的運作,港府將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約五百萬元額外撥款,以應付多個職位的薪金開支。
政府昨日向財委會提交的文件指出,鑑於政府律師工作牽涉行政決定的訴訟與日俱增,加上政府近年推出新的措施如私營醫療服務發展等,均有機會掀起法律訴訟,政府建議律政司增設一個全新首長級職級,把現時十五個高級政府律師職位升格為首長級(律政人員)第一級的助理首席政府律師,年薪由約一百二十萬至一百三十萬元不等,平均加薪約兩成半。
另外,為應付法定最低工資將於明年五月落實推行,以及即將公布適用於全港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勞工處計劃增設兩個首長級常設職位,包括屬首長級第二級的助理處長及屬第一級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預計每年薪酬連間接開支合共三百四十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