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斷揭發有學校私家小巴拆除最後排座位為十六座符合運輸署發牌後,再違法加裝臨時座位變作大保母車接載更多學童,危及學童安全及不獲保險保障。警方在本學年開學首兩個月,以違法在車廂內加設不穩固座位罪名,檢控三十多輛加裝座位的學校私家小巴。有教育界人士炮轟運輸署監管不力,置學童安全於不顧,「如果發生意外,到時邊個負責?」
出現加裝臨時位大型保母車接載學童的原因,其一是運輸署自○五年起收緊非專營巴士發牌制度後極少發牌掀起「炒牌風」,擁非專營巴士營運證的學校巴士車主高價售出牌照後「先撈一筆」,再避開條例限制購入柴油二十四座位,改裝成十六座位大型保母車,獲運輸署發出保母車小巴執照後,繼續接載學童,營運期間就在車廂司機位對開及尾部加裝臨時座位。
記者走上一部改裝十六座位的大型保母車查看,發現該車在最後排拆去原座位位置加裝臨時座位,學童需坐「倒頭車」,而在司機左邊位置又橫向地加多一排座位,全部臨時座位均沒有安全帶。
學童車協會有限公司副主席馮百年指出,運輸署○八年起以環保為由停售柴油十六座小巴,「但係石油氣車相比柴油車容易死火,增加危險性及維修成本,又唔行得長」,導致不少中型校巴高價出售牌照後,轉購以柴油運行的廿四至廿九座位小巴,拆除部分座位通過運輸署檢驗和核准,合法地改裝成十六座學校私家小巴,以小巴形式營運,更可由僅持小巴駕駛執照的司機駕駛。
運輸署由○五年十月至今年九月共收到兩宗共五輛以非專營巴士改裝為學校私家小巴的申請。不過,警方由今年九月至十月,發現約三十多輛學校私家小巴違反香港法例第374A章《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條》中一項或以上事項,如非法加裝座位及在車廂內加設不穩固座位等罪行,已檢控涉事車主或司機,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教育學院幼師校友會主席兼聖文嘉中英文幼稚園校長謝巧玲透露,近月從校巴業界得悉上述事件,擔心學童安全「如果出意外,邊個負責﹖」故即時「下令」禁止採用改裝的大型保母車。
津貼小學議會主席張勇邦說校方及老師均沒有專業能力判斷保母車有否經改裝,學童校巴載有很多年幼學童,運輸署應加強監管。保險業界指超載而發生事故,保險亦難以保障。
今年首半年學生服務車輛往返學校途中涉及的交通意外達二十二宗,已是去年全年的一半。運輸署發言人表示,由非專營公共巴士改為十六座位學校私家小巴,涉及服務營運的轉變及車輛類別的更改,須預先批准,以及在改裝後通過該署按法例要求的檢驗和核准後,才能辦理更新該車輛紀錄。
記者李寶怡、潘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