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註冊屋署掠水

隨着強制驗樓計劃實施在即,驗樓驗窗等小型工程需求日增,惟小型工程承建商監管制度卻未臻完善!當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施新制度後,承接任何小型工程必須先行註冊,但要註冊的承建商,除須繳交申請費用外,還要另付數百元註冊費用才能在名冊上登記、合法進行工程,被指有「掠水」之嫌。立法會議員及關注團體指當局額外收取註冊費做法勞民傷財,建議一次過收取申請與註冊費用,或豁免註冊費,避免「擾民」。

黃先生為小型工程公司負責人,半年前曾繳付八百多元申請註冊為小型承建商,惟因學歷未達申請標準,需報讀補足課程。完成課程後,黃獲屋宇署通知指申請已獲批,「點知申請批咗仲要交多三百幾蚊先入到名冊,註冊到就得啦,做咩無端端要我畀錢喺屋宇署名冊賣廣告?」

屋宇署網頁顯示,有意註冊為小型工程承建商的公司,需於遞交申請時繳交「基本申請費用」;申請一旦獲接納,公司則另需繳註冊費用,以便登記至相關名冊,註冊收費由三百至六百元不等,視乎承辦工程種類。屋宇署發言人強調,名冊制度旨在讓公眾了解承建商是否合資格進行工程,承建商必須登記至名冊內,否則不能承接相關工程。發言人續稱,當局將申請費與註冊費用分開處理,目的為減低申請者遭拒的「成本負擔」,萬一申請遭拒,申請者亦不需要多繳註冊費用。

部分牌照無此安排

屋宇署發言人雖重申名冊制度旨在增加透明度,讓公眾了解承建商是否合資格進行相關工程,確保障公眾安全。不過,記者卻發現,現有部分牌照並不需要申請人繳費登入名冊。「申請牌照要畀錢好合理,但點解仲要另外畀錢登記入名冊?點解唔係申請費包埋?」黃先生不滿列入上述計劃名冊需另繳費用,認為屋宇署有「掠水」之嫌。

「個計劃根本就擾民!」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制度關注小組召集人蔡鎮華形容註冊計劃「勞民傷財」,更批評屋宇署「樣樣都講錢」。蔡認為分拆申請及註冊費用的做法變相雙重收費,建議當局豁免相關收費。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亦稱,現有註冊收費方式仍有改善空間,「補讀完課程、合格之後,就可以直接攞到個正式牌,使乜再另外收註冊費!」王指申請獲批後,註冊事宜乃屬政府內部行政,不應將費用轉嫁至申請人身上。

記者 梁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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