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已婚漢攀窗瞄女鄰沖涼

已婚男技術員於凌晨時分,從住所窗外的平台爬到鄰居浴室窗外,偷窺女鄰居洗澡,遭對方的醒目女傭發現,報警而揭發事件。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裁判官庭上踢爆他曾在十多年前,同樣干犯偷窺而被定罪,故先索閱他的感化官及心理醫生等報告,押後一月十二日始判刑,期間准他以現金一千元繼續保釋。

男被告盧燦芳(四十七歲),昨以一身輕便打扮獨自到庭,應訊期間他一直低着頭,面露懊悔神色;而他離開法院時亦雙手掩臉,躲避記者拍攝。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即時承認控罪,且案件亦令他的婚姻出現問題。

裁判官直斥被告的行為令人困擾,鄰居亦難免憂慮隔壁住了一名偷窺者,且被告有偷窺前科,他在九五年時曾因相類行為而被裁定遊蕩罪成立,所以決定先索取被告的心理醫生及感化官報告,始作判刑。

鬼祟地藏身單位外平台

案情透露,女事主(卅九歲)與丈夫居於將軍澳新都城某單位(下稱單位),與被告一家是鄰居。今年十二月十二日凌晨一時四十分,事主所聘請的外籍女傭在住所的廚房內清洗碗碟期間,看到被告鬼鬼祟祟藏身單位外的平台上,並不時望入單位的浴室內。由於女事主當時正在浴室內洗澡,加上浴室的玻璃窗是透明的,女傭感到不妥下,即時通知男僱主,男僱主聞言即衝入廚房查探究竟,但只看到被告正從平台迅速爬回被告的住所,男僱主於是大喝叫停被告及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坦白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KTCC 746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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