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男工在今年十月一日於將軍澳單車徑眾目睽睽下,狂毆妻子至對方跪地,復踢傷保安員及襲警,當時有圍觀者不值其所為,以手機拍下惡行兼放上網公諸於世,網民更將男工冠以「世紀賤男」稱號,事件引起媒體報道。男工事後被捕及檢控,當時他否認兩項襲擊及一項襲警罪,案件原本昨於觀塘法院開審。惟他最終決定認罪,並求情指在當日假期因「飲咗啲酒」才衝動犯案,裁判官將他判監兩周及罰款一千元。
被告趙彬(卅九歲),被控在十月一日於將軍澳彩明苑單車徑處,連環襲擊李姓妻子(卅七歲)、吳姓男保安員及余姓警員。被告昨獨自到庭應訊,聽判時木無表情。
裁判官昨判刑時嚴斥被告「咁樣當街打老婆法,又踢又摑又扯頭髮,案情嚴重」,又指即使被告初犯,仍須判監,向公眾發出正確訊息;而襲擊保安員及警員的控罪可輕判罰款。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結婚十七年,育有兩名分別十三及十四歲兒子。事發日下午二時半,被告與妻子途經上址時,被告表示不想回家,妻子懷疑被告有外遇,而拒絕讓他離開。被告即不由分說掌摑妻子,復將她按在地上拳打腳踢,又騎到她身上及扯她頭髮及將她頭撼牆,妻子當時被毆打至跪地。有途人見狀大叫救命及報警,並拍下被告的施襲過程,而保安員上前制止亦遭被告踢開。警員其後接報到場,被告一度反抗將警員推跌地上,最終被其他警員合力制服,警誡下被告仍否認犯案。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月入八千元是家中經濟支柱,事發日適逢假期,被告偕妻到胞姊家午膳,席間喝了酒,疑受酒精影響及一時衝動下犯案,幸案中眾事主們均只是輕傷。而被告表示知錯,並指稱妻子已原諒他,他承諾會維持夫婦和諧的家庭生活。
案件編號:KTCC 572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