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車無王管 流動炸彈通街走

記得史泰龍主演嘅《龍出生天》嗎?呢齣荷里活猛片講嘅係紐約曼哈頓同新澤西之間海底隧道發生嘅一場危機,一架滿載危險化學品嘅貨車喺隧道內爆炸,好多人被困,幾乎釀成大災難。估唔到同樣嘅場面差啲喺香港上演。

前日朝早繁忙時間,香港仔隧道內一架貨車懷疑失控撞到前面嘅的士,車禍本來好輕微,但隧道公司卻如臨大敵,除咗緊急疏散管道內嘅車輛,仲封晒成條隧道,搞到區內大塞車。點解咁大陣仗?原來,肇事嘅貨車載有近八百公升天拿水同電油,事發時漏出大量易燃液體,萬一發生爆炸,後果不堪設想。唔怪得隧道方面唔敢怠慢,連消防車都喺現場戒備。

咁就奇喇,法例唔係禁止運載危險品車輛使用隧道嘅咩?而且,隧道口亦戙起咗禁止運載危險品嘅指示,唔通貨車司機發雞盲?唔使問阿貴,實係有人貪方便想博懵。今次好彩隧道工作人員夠警覺,發現唔妥即刻採取應變措施,避過一劫,都算不幸中嘅大幸咯。

其實,如果危險品貨車司機按照規定申請許可,如果當局有足夠監管實啲,呢啲驚險場面根本唔應該出現。

有運輸業人士話,運載危險品限制多,又需要特許車輛,運費貴至少一倍,加上警方同隧道公司又好少查車,為咗賺多啲,唔少司機不惜鋌而走險運載危險品,令到路面危機四伏。

話時話,運載危險品既然有咁大經濟誘因,一定有人博大霧,正因如此,港府更應該密啲手加強截查,以收阻嚇作用。弊在當局做嘢懶懶閒,宣傳唔夠、阻嚇力不足不特止,執法更加係求求其其。講都冇人信,最近三年內,喺政府隧道及管制區非法運載危險品被檢控嘅個案只得十四宗,平均一年唔夠五宗,你話幾兒戲吖。

當局執法不嚴,司機有例不循,法例形同虛設,好明顯,本港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管存在極大漏洞。呢次就話好彩冇出事啫,但唔係次次都可以咁好彩,如果唔加強教育同監管,遲早爆大鑊。

唔係功夫茶危言聳聽,呢類封閉空間萬一發生爆炸釀成火災,隨時會演變成大災難。十一年前,瑞士阿爾卑斯山隧道發生大火,造成三十九人喪生;兩年幾前,連接英國同法國嘅海底隧道發生火警,現場溫度高達攝氏一千度,隧道要封閉多日,英法兩地陸路交通大受影響,對經濟同民生造成嚴重衝擊。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流動炸彈」通街走,嚴重威脅市民生命安全,拆除炸彈,消除隱患,當局責無旁貸。須知現實生活唔係電影,史泰龍唔會隨傳隨到,下次再有危險品車輛喺隧道內出事,都唔知會出現乜嘢後果,市民惟有自求多福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