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港商揚言中聯辦自焚

上月企圖到深圳法院門外自焚的五十六歲女商人鄭淑玲,前日再擬往當地追討獲法院判勝訴所得的一千二百五十萬港元時,遭沒收回鄉證,令她不能再踏足內地。鄭淑玲昨表明對此感深深不滿,將向中聯辦、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求助,並警告若周五前不獲發還回鄉證,下周一將偕妹妹到中聯辦自焚抗議,並責問道:「人民哪有尊嚴可言!」

鄭淑玲為印尼華僑,八九年向親友借款二百萬美元,到內地與合夥人經營錄影帶生意,但其後雙方鬧糾紛,她在內地入稟向合夥人追討一百六十萬美元(約一千二百五十萬港元)投資款項,九八年獲判勝訴,但鄭指負責執行判決的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十二年來沒有依判決執行查封公司、拍賣資產等程序,更於○三年時以「內部指令」為由中止執行,令她一直未能取得勝訴應得的款項。

多年來追討不果,令她感到絕望,上月底曾經到深圳中院門外企圖自焚,卻遭十多名公安制止及帶到中院。及後,深圳中院向她發出恢復執行通知書,並與她約好前日下午到中院面談相關事宜。

望港府介入協助

前日,當她擬再往深圳時,卻遭沒收回鄉證,未能入境。她指公安一度拒絕讓她打電話,「佢哋話要收就係收,解釋唔到!叫我問發證機構!」她只能折返本港,再致電深圳中院,對方向她稱與公安機構分屬兩個部門,未能介入。

「我希望他們賠償給我,讓我有錢還給我的親友!」現時鄭淑玲與妹妹居於香港,妹妹打工維持生計,她們明日擬到中聯辦申訴,「若果周五前不發還回鄉證,我們兩姐妹就下周一到中聯辦自焚!」而協助她的港人申訴機制大聯盟成員薛寶仁表示,將去信中聯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求助,希望港府介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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