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1976 身為未婚媽媽的雷鳳霞決定入住保良局宿舍待產
30/11/1976 阿賢於贊育醫院出生
17/12/1976 阿賢由贊育醫院轉送竹園兒童院,雷鳳霞與阿賢生父李偉強決定申請領回兒子。
15/1/1977 李氏夫婦辦妥領回兒子手續後,於竹園兒童院接回兒子
20/6/1977 雷鳳霞與李偉強正式註冊結婚
7/11/2007 阿賢之妹從血型配對懷疑長兄並非母親所出
8/11/2007 李氏夫婦與阿賢前往驗血
16/11/2007 李氏夫婦與阿賢接受DNA驗證
21/11/2007 DNA鑑證結果顯示,阿賢不可能是李氏夫婦所生
23/11/2007 李氏一家開始向醫管局、保良局、社會福利署、特首辦等政府部門求助,接近一個月仍音訊全無
21/12/2007 東方報業集團獨家披露阿賢被調錯嬰事件
27/12/2007 醫院管理局代表首次與李氏一家會面,但仍堅持醫院並無出錯
5/1/2008 阿賢找到同年同月同日同在贊育出生的阿雄,並獲對方答應接受DNA驗證
21/1/2008 李氏一家與阿雄往西九龍總區警察總部接受法醫進行DNA驗證
30/1/2008 法醫DNA報告顯示,阿賢並非雷鳳霞所生,醫管局高層向阿賢承諾,會找出當年同月同一段期間出生的男嬰,安排DNA驗證
23/2/2008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與醫管局主席胡定旭首度開腔評論事件。醫管局同時公開呼籲1976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在贊育醫院出生的107名男士及107名產婦自願性接受DNA驗證
25/2/2008 醫管局呼籲驗DNA人數增至360人,出生日期擴大至1976年11月28日至12月14日
28/2/2008 醫管局、社會福利署與李氏一家會面,但仍堅拒認錯
12/11/2010 阿賢與李氏夫婦入稟,向律政司、社署、醫管局、保良局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