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眼睛的重要性毋庸贅言,而立法監管與眼睛相關的醫療儀器則是負責任政府的應有之舉。然而在本港,近年成為青少年「潮物」的有色隱形眼鏡卻不受法例監管,被當作一般商品出售,由於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再加上佩戴方法不當,往往對消費者眼睛帶來危害,輕則紅腫、發炎、潰瘍,重則損害視力甚至失明,決不可等閒視之。
萬聖節來臨之際,三個視光師學會聯合公布一項調查結果,在被訪問的三千名中學女生中,近三成佩戴隱形眼鏡,當中佩戴裝飾性隱形眼鏡的比率高達四成六。學會警告,裝飾性隱形眼鏡的顏色及圖案面積愈大,透氣度愈低,若佩戴方法不當,有機會對眼睛造成損害。而過往經驗顯示,每逢萬聖節或聖誕節,年輕人出席派對喜歡扮鬼扮馬,有色隱形眼鏡大受歡迎,狂歡過後,因眼睛不適而求診的個案較平日顯著增加。
眼睛是心靈的窗口,俗稱「大眼仔」的有色隱形眼鏡雖然是作裝飾之用,而非用來矯正視力,但也需要一定的配驗程序。正如註冊視光師指出,要先檢查眼角膜弧度、大小、淚水多少、眼睛健康、有無近視或散光等等,才可以選擇最適合的隱形眼鏡。遺憾的是,現時法例並沒有監管誰人可以出售,隱形眼鏡處於無王管狀態,市民不難在格仔舖、網上買到,部分店舖更聲稱可以佩戴過夜,實屬誤導,眼睛不出問題才怪。
立法規管有色隱形眼鏡已是全球大趨勢,不少國家早着先鞭。本港業界亦不斷呼籲當局將有色隱形眼鏡列入醫療儀器範疇,規定只有註冊視光師才可配驗及出售,無奈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當局拖拖拉拉,以致立法進程緩慢,規管醫療儀器討論十年仍未有寸進。期間不知有多少人的眼睛受損,即使將來立法規管,受害者已無法挽回失去的視力。當局坐視市民眼睛受損卻無動於衷,這不是靠害又是甚麼!
事實上,不僅有色隱形眼鏡氾濫成災,即使是關乎市民生命安全的藥品,同樣因為當局疏於監管而錯漏百出,害人不淺。因藥品成分不足而被當局暫時停牌的利奧化學製藥,竟然在停牌期間非法生產數十種藥物,就是其中一個典型的例子。鑑於事態嚴重,衞生署、食物及衞生局官員先後發話,聲言任何藥業公司若進行不負責任的行為,當局會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不排除釘牌處分。
利奧製藥違規生產固然不可原諒,但引人深思的是,是誰借給利奧那麼大的膽子呢?為甚麼利奧多次被查出生產藥品偷工減料,卻屢犯不改呢?眾所周知,去年初本港接連揭發過期藥、發霉藥事故,當局曾煞有介事進行調查,並提出七十五項建議,以提高對藥物生產的規管水平。然而,至今仍有藥廠違規生產,頂風作案,足證現行法例對藥廠的阻嚇力不足,當局的監管更是形同虛設。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當局監管兒戲,被視為紙老虎,根源在於「其身不正」,在周一嶽及林秉恩等官僚的管理下,本港衞生醫療領域可謂千瘡百孔,烏煙瘴氣,致使醫療事故層出不窮,藥物醜聞不絕如縷,不知多少無辜市民受害。
有色隱形眼鏡不受監管,應受監管的藥廠則違規生產,形式雖然不同,實質卻是一樣,都是當局推諉責任、放鬆監管的惡果。「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香港亂七八糟,無奇不有,豈是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