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懷疑網上洩密的交通警員,在協助警方重案組調查期間,涉嫌於警署踩爛值廿五元七角膠椅案昨續審,一警長庭上供稱在調查初期,他曾向被告解釋案件可能涉及紀律處分或刑事起訴,惟被告卻指警長說話似「氹蠱惑仔」,被告更稱:「差人靠得住,豬乸會上樹!」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之後裁定被告刑事毀壞罪表證成立。
新界南總區重案二隊偵緝警長梁志坤(譯音)供稱,去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在警署向被告劉錦河(四十四歲)作調查時,曾向對方解釋其所涉事件很簡單,但警方資訊組發現洩漏的警方文件是從被告電腦帳戶輸出,重案組須查明真相,無論是紀律或刑事均要查。若被告因工作關係把口供帶回家而造成洩漏,事情就會「好好做」。
梁續指,被告當時聽後卻說:「阿Sir,你氹蠱惑仔就得啫!」梁即澄清他只是「沙展」(即警長),不是「阿Sir」,被告之後便說出差人不可信的話。梁表示當時聽後覺得反感,之後再沒向被告調查。
辯方質疑實情非如此,反指梁當日對被告說話如下:「大家都知做緊乜×嘢,依家有兩條路你揀,一係discipline(紀律),一係crime(刑事)!」
被告因感梁語氣似向蠱惑仔說話,故要求梁不要再用這種語氣向他查問。梁否認曾以這語氣對被告說話。
案件編號:TWCC 283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