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苦主作供訂三大準則

【本報訊】立法會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初步訂出傳召雷曼苦主作供的三大準則,包括購買迷債時年逾六十五歲、屬首次購買迷債的無經驗投資者、以及因定期存款到期而轉為購買迷債的人士,只要符合其中兩項便可,但由於四萬三千多名雷曼苦主中,符合其中兩項的仍為數不少,故小組暫未訂出傳召名單。

小組昨又訂出工作死線,須於明年四月底前完成所有聆訊,以預留一年多時間、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屆滿前完成撰寫報告。小組下月初會傳召大新銀行高層出席三場聆訊,下月底至十二月初傳召六間迷債分銷銀行的前線職員,明年二月中傳召苦主。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