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統一的問題,遠比香港回歸問題複雜。香港回歸,解決的框架是外交途徑,是通過北京和倫敦的外交談判,最後落實在《中英聯合聲明》,香港就順利在一九九七年回歸。
但台灣問題,就不能用香港的經驗來作參考,兩岸早晚要進行政治談判,但北京要談,卻很難確定談判對手。一九四九年以前的談判,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未成立,所以要談,是黨對黨來談,由兩個擁有決定性軍事力量的政黨來談。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而「中華民國」又經過政黨輪替,國民黨就算是執政黨,但也無法在這個問題上,一手包辦政治對話或者政治談判,所以兩岸要展開政治對話或者政治談判,首先就要決定通過哪個框架,否則無從談起。
以前曾經有建議先由台北政府和北京談判,到有了初步的結果之後,再由台灣以全民投票來通過接受或不接受。但這大概不是一個可以為北京接受的方案,因為北京並不承認台北是一個合法的政府,用「胡六點」的語言,這是內戰未完結遺留下來的問題。
由此可見,這是一個非常態,當台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那台灣現時兩千三百萬人也就無權自決,既無權自決,也無法以公投的形式來決定統一的方案,因為假設台灣可以通過公投來接受統一的方案,也就是同樣有權不接受,甚至是可以決定台灣是否獨立。所以北京對台灣進行統獨公投,是定為危險紅線,這點美國也接受。
然而,從政治現實而言,統一方案一定要為台灣民眾廣泛接受,以甚麼框架來表達這種接受,是要首先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