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醫生管屍 災難伏線

醫生習醫乃治病救人,卻非管理儲存屍體倉庫;故以醫生為首的醫療衞生系統,未能做好殮房管理,乃系統領導之專業培訓、行事先後緩急,以及個人取向使然。

醫生所受訓練,把醫生病人關係放諸至高無上位置:醫生所作一切必須以病人利益為依歸。但病人是活生生的人,一旦身故,醫生與病人這活人與活人之間的關係便即時告終,因為病人已亡,留下來的只是一具屍體。話雖如此,醫生為病人生前施行的治療,不論成或敗,仍須專業負責,且對病人私隱仍須絕對尊重。但這些持續責任,皆與病人生前而非死後有關。

醫生對病人遺體須進行一定程序,但全屬為活人而設:檢查遺體確定死亡乃為活人確定,他們中的一員已逝,不再享有活人權利,存活者可把死者安葬而不牴觸法律;剖驗屍體確定死因,對亡者一點好處也沒有,作用主要是向活人交代,或令醫生更確切認知自己的失敗,從死去的病人中學習,更好服侍仍然生存的病人。

照顧屍體自古以來都是仵工的工作,由於工作性質,行外人鮮有過問他們運作詳情,只要不出大錯,其他人便從不過問。因此,殮房從來都被置於醫療衞生系統最不顯眼的角落──在地理位置如是,在管理人員對其重視程度如是,在資源分配亦如是。

綜上所述,足見醫生管理殮房,乃人選與工作配對的大錯,亦是災難性事故的伏線。我認為最稱職管理現代殮房人選,可來自資深保險庫或危險倉庫管理人員。吸引他們轉投屍體倉庫這厭惡性行業,相信非特別高薪及優厚條件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