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八歲老翁,於十一年前持雙程證來港探望及照顧老父,他在老父去世後一直在港逾期居留,直至近日才向入境處自首。他聲稱在內地已無依無靠,要求入境處考慮人道理由,准他繼續留港,但入境處決定將他遣返內地。他於上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高院推翻入境處的決定及准他留港終老。
申請人邱光福,現居於收留露宿者及無家人士的院舍「仁愛之家」。他昨日接受訪問時,拒絕透露案件詳情。他強調自己是在香港出生,並且在新界居住多年,但入境處卻在今年八月指他逾期居留而要將他遣返內地。有份協助申請人邱伯的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說,邱伯在內地已無屋住,又無錢,若遣返他,他生活會很困難。
蔡又透露,邱伯於十一年前持雙程證來港探望當年已九十歲的父親,其父於幾年後去世,他一直逾期居留,靠鄉里接濟過活。他於今年七月向該會求助,而該會已為他申請入住「仁愛之家」。該會又勸他向入境處自首,領取行街紙,並要求入境處基於人道理由准許他繼續留港終老,但入境處已拒絕其要求。
司法覆核申請書指,入境處於今年九月決定不酌情准許申請人繼續留港,顯然是未有考慮他的特殊處境。他已年屆七十八歲,一旦被遣返內地後,將會無人照顧,生活將極度困難,入境處把他遣返內地是極不合理。另外,入境處作出決定的過程時間十分短,又沒有詳加解釋其理由,過程中也無給予申請人全面陳述其特殊情況的機會,違反了自然公義原則,法庭應當予撤銷入境處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 10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