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劏客及低團費嚴重損害香港旅業的問題,旅遊業議會專責小組最快本周向港府提交整頓業界不良手法報告,提出如用扣分制懲處旅行社及導遊強迫旅客購物,如導遊以「訴苦」方式游說旅客購物可扣十分,語帶恐嚇或侮辱就要扣十五分,嚴重違規事件或影響本港旅遊業聲譽可即扣三十分釘牌等十多項建議。議會亦擬推行一團一導遊制度防止刀手劏客,以及訂定導遊定額薪金等措施,但遭部分導遊激烈反對。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專責小組報告最快本周可呈交港府,小組正修訂扣分制的細節。據了解,若有嚴重事件或影響本港旅遊業聲譽的個案,違規者可即被扣滿卅分兼釘牌。
至於導遊涉以抱怨或申訴的語言游說旅客購物,例如「你唔買我就冇收入」等,每宗可扣十分。若導遊涉以言語威逼旅客購物,如「你唔買就冇地方住,冇飯食」,侮辱性語言如「你冇錢就唔好嚟扮豪客」等,因程度較嚴重,可一次過扣十五分。違規者如兩年內累積滿卅分亦會遭釘牌,但輕微犯錯如忘記帶導遊證就未必會記分。不過記分制只針對強迫購物投訴,若旅客不滿膳食及住宿安排等,就不會記分。
據了解,專責小組曾就不同建議諮詢業界,有成員提出推行定薪制及取消購物佣金,並拋出一萬五千元至二萬五千元的月薪水平,但遭導遊界反對。有業界中人指,有經驗的刀手月薪隨時達六至八萬元,建議的薪金當然太少。有導遊亦嫌定薪制「困身」,寧願保持自由身,多跑幾團賺多些佣金。
另外,議會建議一團一導遊亦遭激烈反對。現時內地團來港,首天通常由一名幫工導遊帶客往吃喝玩樂,翌日「刀手」才現身劏客,第三日再換人送旅客離開。為防止導遊有機會中途換人劏客,事後旅客無從追究,議會遂提出一團一導遊制度,要求由同一名導遊帶客觀光及購物。據知,部分人擔心劏客後無法極速「跳團」脫身,強烈反對建議,但胡兆英強調這是良好服務的基本要求,本港出境團亦是這樣運作。
至於小組其他建議,包括制訂合同供旅行社與導遊簽署,要求旅行社承諾向導遊支付出團費及攤分旅客小費,讓導遊毋須單靠購物回佣維生。另外,旅行團的行程表由內地組團一刻至抵港為止都不能更改,免中途被加入購物點。
市民許先生昨致電電台表示,幾個月前有親戚從雲南跟團來港,團費一千八百多元。第一日大家都玩得很開心,但到第二日導遊卻變臉,說「昨天我是天使,今日我是魔鬼」,又說自己收入很低,叫團友一定要購物。他指導遊不停帶團友逛商店,全團人都很恐懼,惟有夾錢買數千元東西了事。他希望港府及旅議會規管業界無良手法,否則只會破壞旅遊業聲譽。
記者林靜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