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兩信失實求禁制
原告許少珍,於今年一月接任總裁一職。她在八○年取得神經藥理學博士學位,九一年起從事中醫藥相關工作,曾任港大中醫藥學院副院長,及後更創辦香港中醫藥科技學院,並擔任院長至○九年。
十三名被告依次為宋景政、喬春峰、周燕、劉鑫、高雪梅、鄭全龍、吳潔瑩、蔡鳳奇、李挺、張樂汶、賴淑芬、羅美琪和李松林。網上資料顯示,十三人分別是香港賽馬會中藥研究院的研究員、技術員和項目經理。入稟狀指,被告分別在今年七月廿一日及八月廿五日,撰寫兩封信件,其內容對原告構成誹謗,原告因此向他們興訟。
案件編號:HCA 139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