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童失蹤社署警方懶理

一宗涉嫌拐帶兒童案件,揭示部門處理失蹤人口案件得過且過,無視小童安危。一名四歲男童遭僅獲探視權的母親強行帶走後,一直下落不明,父親分別向社會福利署及警方求助卻遭冷待。直至本報介入後,警方竟忽然重視,即時由重案組接手跟進,遭立法會議員狠批社署及警方嚴重失職。

任先生兩年前與前妻離婚後取得兒子浩浩的撫養權,前妻則獲得探視權。任為照顧現年四歲的兒子而放棄工作,改靠綜援維生。今年八月五日,前妻突然偕同一名大漢上門,將浩浩強行抱走,任更遭同行男子打傷,事後已即時報警及通知社署。

社署第一時間扣綜援

「諗住社署會幫手搵仔,點知佢哋第一件事就係扣咗浩浩嘅綜援,警方就乜都唔做!」任不滿社署一直以未能聯絡前妻為由,未有跟進事件。至於警方的處理手法更令任光火,「但每次打電話畀佢哋(警方)都冇人聽,留言又唔覆!」任估計前妻或會讓兒子上學,遂透過非牟利組織社工要求警方聯絡教育局尋人,「點知佢哋一句話冇試過咁搵人就無理過我!」任求救不果,決定自行向全港五百間幼稚園發信尋人。

然而,一直膠着的事件,在本報轉介後露曙光,警方竟迅即將案件交由重案組處理,又向任表示曾有幼稚園接獲尋人信件後聯絡警方,「佢哋終於肯主動搵我,仲同我講做咗啲咩,可惜仲未搵到人!」

多月折騰 失眠需求醫

經過個多月的折騰,任終日擔心兒子長期失眠,需向精神科醫生求助,「依家每次見到有小朋友嘅新聞,都懷疑係咪浩浩!」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委員梁耀忠直斥警方「離晒譜」,嚴重忽視失蹤人口案件,「失蹤人口可大可小,今次仲涉及刑事,有咩理由唔理!」梁指社署處事無情,未有向孤立無援的單親父親提供協助,建議當事人可就事件向社署與警方索償。

「如果個小朋友要讀書,警方係有法定權力透過教育局去搵人,但點解唔做?」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警方未有運用法定權力,事涉處理失當,當事人有權追究。

警方發言人最初回覆本報查詢時,指任之個案由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負責,並已列作「拐帶十四歲以下兒童」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處理;經記者多番追問後,才改稱因重視案件,已轉交重案組處理,並透過教育局調查。社署發言人指出,社工雖未能聯絡任之前妻,但已安排臨時宿舍及協助任搬遷並提供情緒輔導,至於扣減男童綜援則因受助人家庭成員有變,屬一貫做法。

記者 梁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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