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不是性別歧視問題

校長強迫女教師穿裙授課,女教師不服,有勞平機會調解,但問題其實不只是在於平等機會或性別歧視,也關乎學校的管理和教學文化的問題。

作為一個家長,個人認同身為老師,在衣着上必須要有一定的規矩,除非學校的文化是完全放任自由,不要求學生穿校服,又或者可以染髮紋身。如果社會仍然要維持一套主流價值,以此分別甚麼是好、甚麼是不好,甚麼是可取、甚麼是不可取,那作為教師也應該有一套相應的衣着穿戴的守則。講得虛一點,大概是大方得體、端正整齊,既符合大眾對教師形象的期望,又可以起到以身作則的作用。

這套衣着規矩,是以本地文化為基礎,女性不一定要穿裙,才可以顯示其莊重端正。現時許多高級行政人員,也可以穿外套配長褲上班或出席重要約會和會議,謂予不信,看一看貴為美國國務卿的希拉妮,印象中,她無論是在美國本土活動,還是出訪,都是穿褲多於穿裙,美國國務卿、前第一夫人都可以接受的衣着模式,為甚麼中學校長不可以接受呢?

眾所周知,香港的主流文化,素來不接受男性在公開場合着裙,但可以接受女性可裙可褲兩者得兼,視乎個人體形和喜好而定。這是在香港以至整個西方社會都已經接受的衣着模式,不知為何這位校長卻非要女教師穿裙授課不可,個人認為,這不只是平等機會或性別歧視的問題,而是強權不講理的問題。

如果大家肯平心靜氣講道理,看看當前文明社會對女性端莊衣着的定義要求,就立刻解決問題,又何必拖上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