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超級區會資格擬放寬

港府即將公布政改本地立法草案,據悉會堅持只有現任民選區議員有權角逐五個立法會「超級區議會」議席,否則有違功能界別原意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超級區議會」的「原創人」民主黨表明會提出修訂,改為與區議會「有關連人士」或前任區議員也可參選,初步已取得過半數立法會議員支持,包括建制派的工聯會和自由黨。法律學者認為民主黨的建議沒有違反《基本法》,如行政、立法雙方繼續互不相讓,最後可能要透過司法覆核解決。

民主黨副主席單仲偕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修訂有兩種做法,其一是效法現時其他功能界別,與該界別「有關連人士」都可出選,這做法受惠人數較多,可能連非民選的區議會增選委員都合資格;如果大家認為擴得太闊,可改為只有現任或前任民選區議員有權參選,甚至進一步收窄為只有前一屆或兩屆的民選議員,這樣便可將合資格參選「超級區議會」的人數,控制在數百至一千人之內,不會「阿豬阿狗」都可參選。

港府質疑變相直選

對於港府質疑該建議有違功能界別原意,令「超級區議會」變成變相直選,違反人大常委會在○七年規定的直選與功能議席比例。單仲偕反駁,現有一席區議會功能界別,過往亦規定「有關連人士」都可參選,當年完全無人質疑有問題。

若現任區議員勝出「超級區議會」後,在區議會換屆時退選或落選、甚至在當選後立即辭去區議員職務,法律上亦不會影響其立法會議員資格,反證現任或前任並非判定某個界別性質的必要條件。該黨會在本地立法草案正式公布後,研究具體修訂字眼,尋求其他黨派支持。

大部分立法會黨派表態支持擴闊「超級區議會」參選資格,包括有意派出前區議員陳婉嫻及田北俊參選的工聯會和自由黨,但民建聯則有保留,因該黨擁有最多現任區議員,修訂對其他黨派好處更多。

議員否認違基本法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表示,一向支持較寬鬆的提名和參選資格,暫時看不到有關做法違反《基本法》或人大決定,自由黨主席劉健儀亦說,一直支持擴闊參選資格,強調現有多個功能界別都是「有關連人士」即可參選。但兩人都表示要看過具體修訂字眼,才決定是否支持。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超級區議會」是全新制度,看不到違反任何《基本法》條文,但是當局可能會指有關修訂涉及政治體制,根據《基本法》第七十四條不可由議員提出。若果立法會主席最終批准議員提出有關修訂,雙方可能要透過司法覆核解決爭議。

記者 王國基、許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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