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在一宗交通意外之中掌摑警員,雖然承認襲警罪,卻得到輕判感化了事。此事隨即激起公憤,市民對於三度襲警的積犯竟然仍能獲輕判感到強烈不滿,質疑權貴享有特別待遇,社交網站相繼出現反對輕判的群組,而網民亦發起遊行示威,抗議司法不公。
遊行示威對於香港人來說完全不會感到陌生,有人甚至調侃說香港已是「示威之都」。然而,事態發展出現了戲劇性轉折,身為示威常客的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一反常態,在示威前夕發表驚人言論,公然表示「示威可能引致藐視法庭」。此言一出,各界嘩然,余若薇的嚇人言論不但讓事件複雜化,而且令民眾情緒變得既怒且憂,白色恐怖的陰霾忽然在香港人面前乍隱乍現。
「東方報業民意調查」就此事訪問二百七十三位十八歲以上市民,結果顯示三成三受訪者認為余若薇言論不恰當;三成指摘有關言論是打壓言論自由;一成七不滿製造白色恐怖。
由於余若薇亦曾分別於九九年以及○五年參與「黑衣遊行」,抗議人大釋法,如今又指示威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因此三成六受訪者質疑其言論有偏幫法律界人士之嫌;三成四直指是雙重標準;一成六坦言對其言論感到失望。
除此以外,三成八受訪者認為市民應有表達訴求及意見的權利;兩成五覺得遊行示威是宣洩渠道,不應給予壓力。
民意調查反映一個清楚訊息,香港人熱愛言論自由,無法容忍任何人士以任何方式剝奪市民以示威表達不滿的權利。事實上,無論是本港或者外國法律界人士對於「示威可能引致藐視法庭」亦不敢苟同,原因婦孺皆見,公眾有權對於已判刑案件提出意見,遊行示威建基於言論自由,乃民主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即以美國為例,近年加州法庭多次就同性婚姻問題宣判,每次裁決皆觸發敗方強烈不滿,示威遊行司空見慣,從來沒有人擔心會引致藐視法庭。
大是大非的道理擺在眼前,示威不會亦不應構成藐視法庭,除非香港的司法機構甘心淪為消滅不同聲音的獨裁打手。對於余若薇的藐視論,我們不但感到失望,而且感到揪心。事件起因既然是為了抗議司法不公,若然示威者真的被控以藐視法庭罪,豈不是在司法不公之上再以言入罪大興文字獄?果如是,不禁讓人想起內地為人詬病已久的諸般冤獄,維權人士為了尋求公義居然被控以莫須有罪名繫之以刑。我們感到揪心,因為我們一向以香港的法治為傲,絕對不願意見到法庭變作統治者的整人工具。
余若薇言論背後有何動機,我們不猜測,是否一如坊間質疑「藍血人偏幫藍血人」留待公眾評說,我們只想毫無妥協地說明一點: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公平法治是香港的社會基礎,不容權貴以及任何人等肆意侵犯。司法不公誠可恨,白色恐怖更揪心,所有顛倒是非或者打壓異見的行為必然激起更大的公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