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稱為「特首御醫」的香港大學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去年九月因侵吞病人捐款及醫療費,被法庭重判入獄廿五個月,然而服刑不足一年,因申請「釋前就業計劃」,在保安局局長據特首授權批准下「提早放監」,餘下六個月刑期可在受監管下外出工作,每天需返回懲教署九龍大窩坪中途宿舍百勤樓「過夜」。林昨返回宿舍時只以「無可奉告」回應記者提問。
昨晚七時四十五分,記者在百勤樓目睹林獨自步行回宿舍,穿着淺色短袖恤衫和米色長褲,面容較入獄前憔悴蒼老,明顯消瘦不少,與他以往西裝骨骨、自信十足的外表很大落差。
記者上前訪問,林沒有很意外,亦無任何反應,只繼續木無表情地步回宿舍。但當記者以「林院長」稱呼,詢問他提早獲釋之原因時,其態度即一百八十度轉變,不但綻放燦爛笑容,更望着記者笑說:「呢啲嘢唔好講啦,我無可奉告。」又搖頭指非以健康理由申請假釋,後才步入宿舍大堂,在接待處向職員報到,和其他人一樣取回自己的出入紀錄卡,「打卡」後他還轉身回望在外拍攝的記者才上樓。
林兆鑫今次「盡用」釋前就業計劃下可假釋的期限,因而只需在馬坑監獄中服刑短短十個月,不及原來刑期一半即可假釋呼吸自由空氣。
林兆鑫被判入獄廿五個月,即原定到二○一一年九月出獄,因行為良好可獲減刑三分之一,即可提前至二○一一年一月出獄。而根據釋前就業計劃,在囚人士可申請將最後的半年刑期假釋,即最快可於今年七至八月出獄。
據知林申請的時間「計得好準」,今年六月向「監管下釋囚委員會」提交申請,申請時他已覓得工作,且提交「自白書」,委員認為他有悔意、誠意及有家人支持而批准申請。
委員會成員之一、懲教署司鐸文子安牧師指,去年年底於獄中見過林,對方努力適應獄中生活,「唔開心梗有」,亦有悔意,又引述林曾評論自己罪行「原來咁樣做係錯」。文沒負責審核林的申請,但強調犯人身份非考慮因素。
協助釋囚的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衞東指,釋前就業計劃是要求在囚人士假釋前先要找到僱主聘用,若在囚人士教育水平高及人面廣,較易透過朋友介紹工作。但不少在囚人士學歷低,即使在獄中看報章找工作寄出求職信,根本無法獲面試機會,「僱主唔會專登去監獄,佢哋見唔到工,有渠道等於無」。他認為計劃方向正面,可讓在囚人士不會與社會脫節,但建議懲教署應改善在囚人士求職後面試安排,才可提高就業機會。
保安局昨表示,釋前就業計劃目的乃讓合資格在囚人士可在監管下,於非禁閉環境中完成餘下刑期,以助他們早日重投社會及改過。
圖、文:調查組、靜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