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要取下立法會區議會功能組別的四席,總票數起碼要衝上六成七,如果低於此數,機會非常渺茫,因建制很可能以兩席為目標,而且多數協調成功。不過,若泛民能衝到六成五,而且可以把票數平均分予四名候選人,那每名候選人平均得票有百分之十六點二五,這已經是最有效的分配。
事實上,總體得票是一個定數,同一個陣營的候選人,一個上升,另一個就會被扯低,情況就好像用滑輪吊水桶打水一樣,一個上,另一個下。
真正的對碰,是泛民得票排第四的人以及建制得票排第二的人;泛民的第一至第三名以及建制派的一名基本上都是穩坐釣魚船。由於需要以兩條龍的最後一名爭最後一席,所以泛民要平均票數,不能讓最後一名和前面的候選人票數相差太遠,才能協助隊尾那個爭最後的一席。
如果泛民的總票數衝不上六成七以上,那就變成望天打卦,成敗完全取決於其他次要的條件,就是兩大陣營的分票是否平均。泛民當然要盡量扯平,假若建制得票大細邊,前領那個浪費許多選票,令到第二名那個候選人得票少於百分之十六點二五,那就讓泛民把自己之福,完全建築在建制的失誤之上。
因此,泛民目標要四席,主打目標一定是爭取近於六成七這個關鍵得票的關口。本欄在政改方案一通過之後,已經指出民主黨是贏家,而整個泛民因為三大政團各自定位,不再擠迫在相近的政治地盤,所以整體得票應有上升。如果最終由基本盤六成上升到六成五,那距離關鍵的六成七只有兩個百分點,這正是一步之遙,泛民又焉不會見獵心喜,以四席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