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阿珍」代罪非解救

導遊「阿珍」罵內地客事件曝光後,這個受盡千夫所指的行業日前召開「訴苦」會還擊。席上有導遊直言「阿珍」無錯,更指國家旅遊局、香港旅發局等權威機構以及輿論一面倒幫內地客出頭,令這等內地客更難服侍。他們除拒絕購物外,對導遊更要求多多,甚至故意觸怒導遊,偷拍短片發放互聯網,招惹事端,從而獲再次免費來港機會。

「阿珍」只是旅遊業界病態運作的「形體化」,非問題核心。一干人等把問題聚焦於一人或一個工種之上,只是推卸責任,掩飾自己無能。

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對來港旅遊的交通、住宿、餐飲、遊玩等成本多少,誰不心中有數?以零團費或幾百元超低團費作招徠的旅行團,不靠團員購物或參與額外項目抽佣,何以維生?因此,若根本沒有購物打算,卻假裝來港購物而參加此等旅行團者,明顯有心討人家便宜來補貼自家旅遊。

旅行社業界代表堅稱沒有強迫購物,亦屬取巧強辯。所謂沒有者,不過是團員沒簽下硬性購物合約,但面對導遊軟硬兼施的壓力,可能比有約可依者更甚。商人幹牟利事業,絕非辦慈善,若收入連旅行團成本也不夠支付,又豈會搞下去?把責任全推給導遊,難道旅行社從未收過團員購物的回佣?

參加者購物愈少,他們旅遊愈是便宜;參加者購物愈多,旅行社收益愈佳。使用者和提供者的願望恰恰相反,如此病態安排,誘發旅途中出現事故,已非是與否那麼簡單,乃關乎事故會否引發災難性後果的問題。夾在這矛盾中運作的導遊,稍欠「硬朗」,即生存成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