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效澳門 設旅遊局獨立監管

【本報訊】導遊「阿珍」辱罵內地遊客事件餘波未了,政府前日推出「補鑊」四招,被指將責任推向導遊,工聯會昨批評政府依賴旅遊業界「自己管自己」是緣木求魚,旅遊事務專員更是「廢廢哋」,要求長遠設立旅遊局,統籌旅遊事宜。多個旅遊業及導遊工會則要求政府訂立合理團費及導遊薪酬水平,杜絕強迫購物情況。旅遊發展局主席田北俊下周初會到北京,與國家旅遊局官員會面。

業界自行處理投訴欠妥

工聯會副會長兼旅遊業議會獨立理事梁富華昨表示,政府處理旅遊投訴時,經常躲在後面任由業界自行處理,就算推出措施亦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且目前法例並沒有「旅行團」的法律定義,結果出現旅行團變購物團、導遊變「導購」等情況,令監管更加困難。他要求當局效法澳門及深圳等地成立旅遊局,以取締目前「四頭車馬」架構。

最低團費標準爭論不休

梁又透露,旅議會理事會於本周三早上召開特別會議時,曾討論訂立入境團每天最低團費標準,但由於業界在成本計算方法上爭論不休,結果討論四小時仍談不出一個初步建議。

旅遊業僱員總會副理事長林志挺則指,目前導遊是「四無人員」,包括無底薪、無福利、無退休金及無保險,故不排除部分導遊為賺快錢接辦購物團。他認為當局應趁最低工資立法,為旅遊業僱員訂立最低工資水平。

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則指,部分導遊出團時需要預支,包括被旅行社要求先繳付近千元出團費及旅遊巴開支,大受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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