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旅遊巴司機投訴遭警員掌摑,反被指涉襲警被捕事件,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昨表示,警方非常重視事件,已交油尖警區重案組調查。事主被帶返警署扣押十五小時,至昨凌晨始獲准保釋,即炮轟警方「三宗罪」:濫用暴力、拖延送院驗傷圖令傷痕消退,及遲落口供。他於下午由妻子陪同往醫院驗傷。
鄧竟成稱,據他所知,有關司機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會確保調查在嚴肅、公平及公正情況下進行,而任何投訴警察個案會交監警會審核。他又強調警方非常重視警務人員的專業態度。
涉案司機李偉明(卅七歲),住東涌富東邨,當旅巴司機十年。他自前日早上十一時被帶返尖沙咀警署後,扣留至昨晨二時許始獲准以五百元保釋,下月初返署報到。李在警署外指控警方「三宗罪」,其中令他最為不滿的是濫用暴力,當眾打人,又批評警方拖延至前晚八時始正式錄取投訴有關警員的口供。
李稱,前日早上被帶署後,至中午十二時許,他要求驗傷及投訴動粗的警員,惟無人理睬。至前日下午二時許,有警員問他:「你依家頭痛,係唔係需要睇醫生?」他疑對方耍語言陷阱「陰」他,遂駁斥﹕「我唔係要睇醫生,係要驗傷,亦唔係依家先要,中午十二點鐘已要求驗傷。」此時李才獲安排送院。
但李指當時並非正式驗傷,疑警方有心拖延時間令其身上傷痕消退,失去證據,故昨午他由妻子陪同再到廣華醫院驗傷。據李向警方提供的投訴資料顯示,其左手腕及右前臂有兩個約四吋紅印,左面額及頸部亦有三吋紅印,另右頸亦有約三吋紅印。李續說,警員抄牌時他曾求情,但交出駕駛執照不久,即被警員右手摑落左面近頸項位置,「依家伸直頸仲痛」。他又指隨後被人用手臂箍着其頸及不斷爆粗。
李妻稱,丈夫被捕後,她不敢告知一對子女,但十二歲兒子上網得知事件,不停致電給她查問,九歲女兒亦憂心忡忡,而她感謝正義的日本遊客高橋夫人答應必要時返港做證人。另外,一名姓余旅巴司機前晚收工後,亦到警署落口供指證目睹有警察打人。
事發於前日早上,李在漢口道遇上警員抄牌,雙方爭執,有人交出駕駛執照時發晦氣:「抄啦……乞兒!」警員聞言後掌摑司機,結果司機反涉襲警被捕。警方發言人解釋該警員抄牌時有司機不合作,導致警員眼部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