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行賊昨凌晨在尖東海濱公園以自衞用的防狼噴霧器充當武器,向兩名正在聊天的青年噴射突襲,令他們雙眼刺痛無力抵抗時,乘機掠去總值二千五百元的現款及手機逃去。警方接報搜捕賊人無果,在場檢獲噴霧器,兩名事主需送院接受治理。
現場在梳士巴利道日航酒店對開的海濱公園,昨晨三時許,兩名分別姓楊(廿二歲)及姓吳(廿一歲)青年坐在長櫈聊天,突有一名四十餘歲男子走近,手持一支防狼噴霧器向他們面部狂噴,他們冷不提防受襲,登時眼睛及口鼻中招,頓感眼部刺痛和呼吸困難,不知所措。
賊人隨即向兩人身上搜掠,搶去他們的銀包,內有共五百元現款,並奪去總值二千元的兩部手機,賊人得手後向火車站逃走。途人代為報警,警員趕至調查,將兩人送院治療,同時在附近兜截賊人,並無發現,惟在三百公尺外的花槽,尋獲賊人棄下的防狼噴霧器空樽,檢走套取指模及追查來源。
近年內地及台灣在網上可以隨便購買防狼噴霧器,其成分大多是無毒性的辣椒精及芥末。香港執業眼科醫生會會長周伯展醫生指出,該類噴霧可刺激雙眼流眼水,影響呼吸系統,一般不會造成永久傷害,傷者宜盡快以蒸餾水或清水清洗。如噴霧含酸鹼度過高,可引致角膜受損發炎,甚至損及眼球和晶體,會導致失明。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攜帶槍械或能發射有害液體、氣體、粉末或其他類似成分的武器,包括防狼噴霧劑,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警方亦可引用《公安條例》,以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