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機構男性人員與中文大學博士男生發展不倫關係,遭對方以淫褻片段勒索六百卅萬元一案,涉案博士生張家和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勒索罪名成立,他隨即表明願意擔任控方證人頂證同黨以換取減刑,更爆出同黨不止一人。法官下令將他收押至八月十一日,以待律政司意見。據警方透露,涉案被指為主謀的名醫母親王琦,被捕後未被起訴。
現年廿八歲被告張家和,為中大經濟系博士生,無案底。他被控於去年四至五月期間,與王琦(五十九歲)串謀勒索宗教機構職員X先生六百卅萬元及該宗教機構高級職員Y先生。
辯方大律師陸偉雄昨於被告被裁定罪成後,指被告願轉做控方證人,協助控方檢控與案有關人士。辯方表明被告會盡快落口供,屆時或「多過一個人被帶上法庭」,盼事成後換取法庭減刑。法官昨批准有關申請,惟認為「勒索罪量刑以年計算」,故拒絕讓被告期間保釋外出。
王琦乃胸肺及呼吸系統科專科名醫潘醒華的母親,警方案件主管昨於庭外證實,王琦目前尚須到警署續保,惟未被起訴,至於X於案中付出的八十一萬元被勒索金額,警方則拒絕交代下落。據悉,該筆贓款由被告轉交王後,尚有其他同黨分贓,而除X及Y外,亦懷疑有其他受害人。
法官昨裁決時指,呈堂達七十二分鐘的「淫褻遊戲」影帶,展示被告與X玩性遊戲及洗澡等情節,兩人互相調笑戲謔及關心體貼,法官看過後認為是兩個成人同意進行的「非常親密」接觸,並無性侵犯成分。
法官指,被告案發時乃廿六歲博士生,應意識該些行為乃「超出普通正常朋友交往嘅行為」,惟被告仍繼續參與,故拒絕接納他被性侵犯之說法。另外,被告聲稱拍下淫褻片段,是阻止X繼續性侵犯自己,又形容自己是「小朋友」被侵犯,法官認為有關言論誇張失實,事實上X無侵犯被告,被告年紀亦超過「小朋友層次」。
法官亦不同意被告辯稱對王琦勒索金錢不以為然之說法,指被告曾到X宿舍取十數萬元及變賣X的股票交予王琦,即使到宗教總部與Y會面,被告與王琦亦「一唱一和」,錄音帶披露王於總部外見宗教高層坐名車,曾問被告「咁賠一千都無所謂,係咪先?」被告回應「係」,反映二人有協議令Y損失,法官遂裁定被告兩項串謀勒索罪成,兩交替勒索罪不處理。
案情透露,被告獲選為中學舊生會主席,前年與曾任該校校監的X認識,之後兩人結伴同遊,被告拜訪X宿舍,期間X曾邀被告共浴及大玩淫褻口訣遊戲,X要被告一邊自貶陽具短,一邊歌頌X為「X大炮」。被告去年四月依「阿姨」王琦指示偷拍四段淫褻片段,被告與王先後利用該些片段勒索X及Y,X最後報警,揭發本案。 案件編號:DCCC 137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