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團逼購物未獲全體退款

【本報訊】一行五十多人的雲南旅行團於月中來港後投訴遭港導遊禁錮於珠寶店內強迫購物,旅遊業議會跟進投訴後,指團友已獲安排百分之百退款,但有團友在港親屬質疑只有提出退貨「回水」要求的十二人獲賠償,非全部團友獲賠。旅議會強調會為投訴人作退款安排,呼籲其餘四十一人若有不滿可要求退款。

呼籲團友舉報

團友在港親戚廖文浩昨稱,五十多名團友於十二日被帶到紅磡一間珠寶店,該店前門落閘,後門派員把守,團友若不出示購物發票便不能離開,結果他十二名親屬團友花費萬多元購物。

廖趁翌日自由活動時間,攜同大部分發票及珠寶與三名親屬團友,到該珠寶店投訴始獲退款,但仍需扣除百分之三信用卡手續費。他引述一名在雲南經營超級市場的親屬團友稱,「去過歐洲、日本等十五、六個國家旅行,無個地區似香港會逼人購物,日後怎敢叫老婆仔女來港旅行?」他批評港府對旅遊業監管不力,導遊運作黑暗,影響香港名聲。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回應指出,事件至今僅十二人投訴,所有不滿意購物安排的團友均已獲百分百退款,他呼籲其他有不滿的團友投訴及要求退款。他又稱,議會正等待導遊及旅行社在十四日內的解釋,再按既定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