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及其問責團隊會否在補選中投票,一直受到媒體關注,近期政府高官態度閃爍,含糊其詞,實在莫名其妙。終於在投票前三十多個小時,曾蔭權表態了:不會投票。
新聞處深夜時分發表聲明,表示鑑於補選的特殊性,加上社會上主流意見認為補選本來是無需要的,因此特首決定不參與投票,其政治團隊亦認同這些觀點,「自行決定了不會參與這次投票」。
政府不支持補選,取態早已明顯。負責督導選舉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過去一段時間,多次明言補選本來是不必要的,也浪費公帑,而整個選舉的安排過程中,政府的小動作極多,刻意淡化,令市民不為意,早已為公眾詬病。
中央公開叫停變相公投運動,認為是違反《基本法》,也是公然挑戰國家憲法的舉動,但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按照本港的法例及憲制慣例,遇立法會議席出缺,應依法進行補選,政府有責任妥善安排補選。
其實,政府沒有政治智慧,不懂得把政治取態與行政管理分開處理。從行政管理層次講,政府是責無旁貸,必須妥善組織好補選,使之順利圓滿地完成,參照過去一貫的做法,包括呼籲市民「應盡公民責任」,應該相信公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從政治取態層次講,特首及其團隊,要對重大施政及公共政策作出決定與承擔責任,何不光明正大,一早明確政治立場,表明不會投票呢?
「猶抱琵琶半遮臉」,臨近選舉才公開表態,泛民固然會大張旗鼓加以撻伐,建制派也會批評曾班子欠缺政治勇氣,而公眾發出不滿的聲音也是預期的事,再則,公信力再次受挫,亦將無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