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的「純真」,不但反映在插嘴於林彬事件和插嘴於六七暴動,上上之策,是連商台應否接受贊助的爭議也不插嘴。
民建聯的「純真」,是由於他們對自己有理的執着,尤其是劉慧卿在電台賣廣告呼籲市民遊行示威都可以,他們不過是支持幾個民建聯新人上電台做節目主持,而且要在深宵才見面;再說,劉慧卿是劍及履及,直接訴諸政治議題、訴求和行動,也可以過關,但民建聯只是曲線捧人,卻被針對,一感到受屈,就要出來爭辯。
在商言商,民建聯是客,商業電台收錢,而那些廣播條例,基本上是限制商業電台,是否違法,那是商業電台的事,要解釋,也是商業電台的事。民建聯花了幾十萬元,要的就是給五名自己人亮亮相的機會。甚麼法例、甚麼是否對得住林彬,這一概是商台的責任,那就由商台自己去處理。
當然,有好的理由、好的論據,不妨私下跟黃永講,然後叫商台出去見招拆招。因為商台是做生意收錢的一方,商場俗語有云:「賣嘢低半截」,民建聯付鈔,商台理應按照自己的承諾提供服務,發生節外生枝,又或者貨不對辦的事,民建聯自然會追究商台的責任,又焉會站到商台前面受箭?
所以民建聯夠聰明,根本不會插嘴,既不去講合法違法,更不會去為歷史翻案,講六七暴動,講林彬之死。整個六七暴動,已為土製炸彈所籠罩,林彬之死,更是一宗實實在在的血腥謀殺,千講萬講,這件事都翻不了案。因此最聰明的做法,是潔身自愛,劃清界線,本寶號叫民主建港聯盟,林彬之死,關我哋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