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生劏孕婦取子OL囚10年

渴望懷孕女文員在再次小產後,隱瞞丈夫繼續扮有孕,並誘使真孕婦上門,持刀劏開對方肚皮欲取嬰,事主雖檢回性命但胎兒不保。女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蓄意傷人及誤殺嬰兒罪。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雖無精神病,惟她不快的童年及敏感個性,加上三度懷孕但卻因墮胎及小產均未能成為人母,妒忌心強下始作出怪異及極端行為。法官認為她雖並非存心傷害事主母子,但確想奪取胎兒,加上她對社會存有危險性,故將她重囚十年。

廿七歲被告梁倩婷,昨聞判十年無激動反應,反而聽到翻譯引述報告提及她不幸童年時,便痛哭不停。她被控在○八年九月十六日於粉嶺花都廣場住所內,嚴重傷害李姓女事主(廿六歲)欲取出對方腹中男嬰,男嬰事後因腦部缺氧,最後家人在翌年三月決定「拔喉」讓男嬰離世。被告昨透過辯方律師,向事主及其家人致歉。

女被告感傳宗接代壓力

被告去年九月認罪,法官先後索閱她八份精神報告及兩份心理報告。法官引述報告,指其母在十六歲誕下被告,之後其母在她五歲時離家出走,其父再娶,被告由祖父母養大及愛錫,雖其父時有探望及在物質上滿足她,惟被告常有被遺棄感覺,後來祖父母要兼顧表弟妹,她更覺自己的愛被分薄。

被告一直想擁有快樂家庭,十八歲與前任男友拍拖且懷孕,二人最終分手,被告亦對打掉首名孩子一直感自責,自始更聲稱聽到嬰兒哭叫聲。她廿一歲與是家中獨子的丈夫結婚,被告感受傳宗接代的壓力,○四年再懷孕,惟兩個月後小產。

被告認為丈夫常玩遊戲機,對她關心不足,又覺家姑對流產一事不快及責怪她,被告之後又再聽到嬰兒哭叫聲。○八年初被告第三度懷孕,惟兩月後又小產,她決定隱瞞,並繼續扮有孕及與同事分享心得,以為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法,但卻是一直獨力承受當中傷痛。

訛稱送嬰兒用品誘上門

多名精神科醫生均認為被告並無精神病,而心理專家則指她有心理問題,認為她生性敏感,個性依賴,很介意別人的看法,有自憐傾向,自尊心低;她雖無反社會人格,但有人格障礙及自殺念頭,若不能解開心結,仍會易妒忌他人,不排除重犯可能,故須長期接受心理治療。

根據案情指出,被告事發時透過「親子王國」網站,聲稱送出嬰兒用品,誘使事主上她家,然後藉機替事主按摩時,用電線勒暈事主及劏開對方肚皮。被告丈夫回家時發現血案,即把事主母子送院。

案件編號:HCCC 8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