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秘書去年於港島甲級商廈國際金融中心(IFC)二期七十三樓女廁內,涉嫌先後兩次非禮同一女子,事件最終交由警方處理。女被告早前已在東區法院否認兩項非禮罪,惟辯方要求案件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故押後昨日再訊。控方諮詢法律意見後,最終拒辯方要求,法庭將案排期至五月卅一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鍾秀娟(卅三歲)報稱秘書,昨日庭上所見,她蓄有一頭長長的微曲髮,打扮斯文的她身穿深色上衣、及膝裙及外披鮮紫色外套應訊。
鍾被控兩項非禮罪,控罪指她在去年某日及去年十一月四日,先後兩次在中環金融街八號,國際金融中心二期七十三樓的女廁內,非禮同一名女子。
法庭上未有透露案情,未知涉及何種非禮情況。
案件編號:ESCC 92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