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義威脅全球,飛機往往成為恐怖分子襲擊目標,機場管理局為確保航空安全,正研究引入曾在歐美引起私隱爭議的全身人體掃描儀器,但未有定案;有人權組織批評,有關儀器嚴重侵犯私隱,若「係人都要掃」,必定提出反對;亦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儀器令旅客及港人身體「呼之欲出」,構成心理困擾。
機管局發言人表示,正研究是否引入全身人體掃描器,但暫未有任何定案,包括是否實施及何時實施;又指,若試行有關措施,亦會就個人私隱、安全及健康等問題先進行諮詢。發言人不評論研究引入有關措施,是否要提升本港應付恐怖主義能力。
消息指,機管局兩個月前曾派員前往荷蘭阿姆斯特丹,視察斯希普霍爾機場的全身人體掃描器運作情況,考察人員回港後,正研究在本港機場引入的可行性,但只在初步階段,若落實引入,據知有關儀器將放置於現時機場禁區旅客安檢大堂,每部售價約為一百二十萬至一百六十萬港元。
機場保安公司行政總裁周富祥強調,本港機場保安工作較國際標準更高,而引入高科技儀器有助進一步提升機場保安,故表示支持,不過引入前要先作多方面研究,以取得平衡。
不過,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則指,私隱是港人權利,不應剝奪,若一般性地應用,該會一定反對,但在維持航空安全的特殊情況下可考慮,如有情報顯示某可疑人物可能藏有爆炸品,或在某高危航班找到炸藥,在迫不得已下,才可要求全機乘客進行掃描。
他極反對在毫無準則下進行掃描:「絕不能夠話靚女、身材好就叫佢過去掃」,認為應立法規管,包括必須在獨立房間內操作,且不得看見對方真貌,及規定不可錄影或攝影等。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張文光亦認為,儀器侵犯私隱,影像令人體「呼之欲出」,看不到本港現時是恐襲目標,認為暫沒需要引入;不過,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則指,機場禁區是全球的聯防,若現有儀器未能測出某種違禁品,本港不可獨善其身。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稱,即使引入儀器亦只為保障旅客安全起見,只要不對旅客構成騷擾,相信旅客會接受。
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應志浩不估計儀器發放的輻射量,但一般而言,照射次數愈頻密,體內累積輻射愈多,而長期累積輻射,可令細胞產生變化而致癌,又強調孕婦及孩童不適合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