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傘架奪命被告拒認行兇

【本報訊】無業男子疑因爭女問題在天水圍麥當勞快餐店內,涉嫌約黨毆斃一名運輸工人案,被告昨於高院出庭自辯時,不但否認案發當晚曾與死者爭執,更指稱閉路電視拍到用傘架打死者的人不是他,又稱當日目擊朋友圍毆死者的情況,已超出他的想像,他當場也被嚇到「唔知點算好」,故未有阻止朋友的行為。

被告吳柏麟(廿歲)供稱,在前年十月一日晚,他與女友到天水圍晚飯後回家,至凌晨時,約十名朋友約他到元朗一士多喝啤酒,至凌晨三時半,他們一干人再駕兩部車,到天水圍的麥當勞吃東西。

被告稱抵至該店時,已見到朋友「兆峰」在店內與男死者潘嘉恩(廿五歲)爭執,被告遂與朋友衝入店內幫忙,當時死者手持鐵枝,他們一干人想搶走死者武器不果,便「十對一」向死者拳打腳踢。

被告承認有向死者踢及踩了四腳,後見朋友有點過火便停手,突然他見到一人用傘架拍打死者,當時沒有留意該人是誰。

被告翻看控方從閉路電視拍下的照片,聲稱用傘架襲死者的人不是他,而是朋友「家豪」,又稱他與「家豪」外貌相似。他又否認當晚較早前,曾與死者有爭拗,並稱是在事後才知道死者是他女友前男友的好友。

案件編號:HCCC 22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