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母親舉報兒販毒囚64月

青年染上吸毒惡習,更被誘當毒販。其母發現兒子帶毒品回家,決定報警大義滅親。涉案青年早前承認一項販毒罪,昨日被判監五年四個月。法官判刑時特別向到庭的被告母親表示,對其舉動感到欽佩,但坦言今次乃依法判刑,無辦法給予其子額外減刑,為此感到不好意思。

本案被告王浩榮(十七歲),四歲喪父後便與現年四十八歲母親相依為命,○八年曾因傷人被判入更生中心。去年八月十六日凌晨,他將數十個載着共四十一克氯胺酮(K仔)及卅一克可卡因的小膠袋,以及一些毒品包裝工具物品帶回荔景邨住所,放到床頭櫃後便再外出。其母覺可疑,決定報警,並在同日早上帶警察返家拘捕被告。被告被捕後透露,是朋友提供這些毒品給他售賣,部分則留作自用。

婦不知罪行重 事後自責

被告早前於高院承認販毒罪,當時法官決定為他索取背景報告,押後到昨日判刑。辯方大律師昨求情時指,被告母親為免毒品流入市面危害人間,決定報案將兒子拘捕,但事後才知道罪行之嚴重性,為此感到自責。她希望法官能念及此點,盡量輕判。

大律師又透露,被告母親喪夫後患上抑鬱症,一度將被告交親人照料,後來被告被發現有過度活躍徵狀,她決定放棄工作,全職照顧兒子,更在被告九歲時破產。惜被告升中後加入黑社會及吸毒,後雖戒掉,但亦只讀到中二便輟學。到○八年他受祖母去世打擊再吸毒,由於要錢買毒品,受損友威逼利誘下犯此案。辯方求情期間,坐在公眾席的被告母親,不時用紙巾拭淚。

聞判向母微笑 似在安慰

法官判刑時特別表揚被告母親大義滅親,指其做法合乎正義,但同時申明這不足以作減刑理據。另外,被告犯案時雖只有十六歲,但亦非極端年幼,不能獲額外減刑。考慮涉案毒品分量及所有量刑因素,法官認為應判監八年,因被告認罪獲減刑三分之一,最後判他入獄五年四個月。

原本以英語審案的法官,在判決後特地再用粵語對被告母親說:「本席認為你嘅做法值得欽佩,但係法庭要依法判刑,唔可以因為咁而減刑,唔好意思。」

被告母親事後並無評論刑罰,相反被告聞判後喜形於色,望向母親露出笑容,似在安慰母親。

案件編號:HCCC 3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