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廢公僕三加三制

【本報訊】現時新入職公務員須經過三年試用期及三年合約期,方可轉為長期聘用,港府指該制度實施近十年來,僅有極少人在「三加三」期限內離職,建議縮短為只需三年試用期。多名立法會議員及公務員工會代表都支持有關改動,但亦有僱主代表質疑試用期太短,容易令公務員轉為長聘後工作態度轉差,認為有關改動並無必要。

以往新入職公務員經兩年試用期便可轉為長聘,為解決長聘制公務員「易請難送」的問題,港府在○○年六月起實施「三加三」制,讓有更長時間觀察新入職的表現或品行,再決定是否轉為長聘。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十九日討論公務員入職制度。

工會:無助解決青黃不接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指,十年來新入職同僚受盡「三加三」之苦,今次改動對新人是好事,但無助解決公務員青黃不接問題,建議當局考慮延長公僕退休年齡。香港中小企業商會常務顧問吳宏斌說:「個個恨做公務員恨到發燒,根本無需要降低門檻。」他又擔心「三年(試用)就轉長工,之後變得唔積極點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