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官僚欺壓智障學童!唐偉庭(唐唐)以個案代表興訟覆核教育局停止資助年滿十八歲智障學童措施,雖去年被判敗訴,但亦迫令教育局放棄新建議造福智障學童。事隔半年,唐唐上周四突接獲由律政司發出的追數信,向他追討獲批法援前的廿七萬多元訟費,「零資產」的唐家無力支付這筆追款面臨破產。法律學者及教育界指官司涉及公義,狠批律政司官僚兼無情,意圖利用法律程序欺壓貧窮的智障學童,促請律政司行使酌情權,豁免有關訟費。
教育局去年四月口頭通知全港各特殊學校,凡年滿十八歲智障學童不論是否完成十二年課程必須離校。智障學童唐偉庭於六月廿五日,挺身而出作為代表個案,入稟高院覆核教育局該項迫令智障學童十八歲離校政策,由於希望趕及新學年開始前推翻離校政策,故入稟時同步申請法律援助,但入稟後約兩星期,始獲批出法援進行訴訟。
至去年八月廿四日,雖然唐唐的司法覆核被高院判敗訴,但教育局終放棄智障學童十八歲離校的年齡上限,並即時「補鑊」增撥資源及增加學額予特殊學校。
事隔近半年,律政司於本月十一日,突向唐偉庭代表律師行發出追款信,向唐唐追討獲批法援前的二十七萬三千七百八十六元訟費,以及法援獲批後約一百六十五萬二千零六十七元訟費,合共約一百九十二萬五千八百五十三元。由於獲批法援後的訟費全由法援承包,故唐唐實質需負擔二十七萬多元。律政司又在信中要求唐唐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於十四日內回覆是否接受訟費金額,否則交由法庭判斷。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張達明認為,唐偉庭今次入稟司法覆核是建基於公義及公眾利益,為趕及新學期前有機會推翻離校政策,才在未獲批法援前入稟。雖然是次司法覆核敗訴,但揭露了教育局智障童教育政策出問題,政策其後亦有修訂,故律政司應行使酌情權放棄追討該筆訟費。他批評律政司過於按本子辦事,毫不考慮公義,又無奈道:「唐偉庭只係一名智障學生,梗係無錢先申請法援啦,律政司依家逼佢畀獲批法援前嘅訟費,係咪想佢破產。」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狠批,律政司此舉完全不體恤弱勢市民,更意圖利用法律程序欺壓貧窮的智障學童,當時智障學童面對有冇書讀的時間緊迫,追款只係入稟與獲批法援之間的時差問題。他今日將致電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要求豁免唐偉庭的追款。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顧問黃婉冰批評,律政司官僚、無情兼無理,或會發起籌款活動為唐偉庭籌款支付訟費。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稱,由於案件的司法程序仍未完結,不宜評論。
■記者李寶怡、成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