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和稀泥 的士死火未釋疑

的士集體死火事件發生至今兩個半月,千呼萬喚之下,機電署昨日終於公布專案小組提交的調查結果。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報告對於事故原因仍然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一方面懷疑石油氣供應商沒有依足程序,讓石油氣內水分及沉澱物有足夠時間沉積,另一方面又強調未有證據顯示的士死火與此有關,也就是說,調查報告不但沒有令死火事件水落石出,反而令人愈來愈糊塗,愈來愈莫名其妙。

調查報告指出,根據中石化的氣庫工作程序,每次接收石油氣後,要讓石油氣在氣庫氣缸正常沉降八小時,然後清除缸底的積聚物和水分,方可下卸石油氣至氣缸車,就算供應緊張,也要保證有四小時沉降時間,但專案小組調查發現,中石化有八次未達四小時最低標準的紀錄。不過,專案小組認為,這雖然可能會影響石油氣的品質,卻沒有證據顯示這是導致死火事件的直接原因。有關說法含糊不清,自相矛盾,讓人如墮五里霧中。

更令人費解的是,專案小組曾視察中石化石油氣庫及石油氣缸車的運作與維修,以及加氣站設施的運作,均未發現問題。機電署從不同石油氣氣庫和加氣站抽取了十四個石油氣樣本,又從一輛報稱出現嚴重死火問題的石油氣的士燃料缸抽取樣本,同樣顯示對車輛性能沒有影響。人們不禁要問︰既然加氣站運作正常,石油氣品質良好,為何仍然會發生的士集體死火事件?

自的士集體死火事件發生以來,機電署一直拖拖拉拉,遲遲不肯公布調查結果,甚至以未收齊在外國進行的石油氣化驗結果為藉口一再推遲。今次大費周章炮製出來的調查報告,竟然連最基本的事故原因也未能說明,令人難以接受。難怪有的士團體代表聲稱不會收貨,甚至炮轟機電署「原因都唔知,點防止事件重演」?

更有甚者,報告指出,考慮到石油氣車輛的車齡和行車里數,認為出現與機件或燃氣系統有關的故障是可以預期的,暗示死火與的士保養欠佳有關。事實上,死火事件發生後不久,機電署官員就急不及待表態,以政府車輛和業界提供的蒸發器作比較,企圖以此證明後者保養不足,引起的士業界強烈不滿,批評當局說法有卸責之嫌。調查報告再彈舊調,無非是想推卸當局監管不力的責任。

儘管報告對的士死火原因諱莫如深,但事件已經充分暴露機電署對車用石油氣監管不力。如果不是的士集體死火,人們可能還不知道,機電署一直以來只是查閱油公司的入口證明,從沒有認真查驗石油氣的品質,該署甚至連收集石油氣進行化驗的技術也沒有。其實早在去年九月,本港主要代理商已接獲的士加氣後死火的報告,本報亦曾就有關問題向署方查詢,可惜對方一直闊佬懶理,最終導致死火事件一發不可收拾。

古人說︰「賞不行,則賢者不可得而進也;罰不行,則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調查報告連的士死火原因也找不到,遑論要求相關官員為事件問責。難為機電署署長陳鴻祥還擺出一副從善如流的架勢,宣布接納調查報告提出的一系列建議,問題是,車輛死火原因至今未明,誰也無法保證日後不再出事,一旦再發生死火事件甚至釀成人命傷亡,機電署可以逃避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