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乃人類本能,始自人類覓食艱難年代:有吃便盡量吃,不吃恐有餓死之虞。可是,這本能不一定對生存有利。試看吞下田鼠的蛇,若田鼠太大,飽餐後連走也走不動,隨時變成鷹的獵物;最終能生存下來的,都是選擇捕食體積較小獵物的蛇,即使遇上鷹,亦較易逃脫。因此,有吃而不盡吃,反成生存本能。
時勢動盪不安,奸商趁災難發財,囤積糧食抬價,甚或藉故限量供應,榨取最大利潤。但奸商未幾發現,擁有財富卻沒有吉祥,結果只會一無所有。因既飢餓且憤怒的百姓蜂擁而至,先洗劫糧食,繼而用真火宣洩怒火,把奸商產業付諸一炬。這些由貪念而頓失一切的例子,不勝枚舉。
醫生好友收入頗佳,不管早晚,診所都坐滿病人。好友心想,今日不知明日事,趁叫好叫座,為一家大小多賺個錢,於是朝八晚十,在所不計。收入佳,居所由東區私人屋苑搬至山頂獨立屋,一個單位還嫌不夠,趁流動資金充裕,銀行借貸容易,多買幾個單位投資。但好景不常,亞洲金融風暴掩至,很快便資不抵債,即使天天由朝做到晚,收入亦不足支付利息,結果宣告破產。
娛樂圈紙醉金迷,箇中人深明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若所有人皆把握機會賺錢,好的一面是更勤奮工作,不好的一面卻是不擇手段,以權謀私。結果,淪為吞下過大田鼠的蛇,不僅變得一無所有,更可能連性命也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