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民安隊欠透明考核亂龍

政府部門「自己人查自己人」再生爭拗!一名民眾安全服務隊資深隊員年前擔任考官時,將初考及重考皆不合格的新丁「踢出隊」,事後竟遭隊方以「同時擔任初考及重考考官」涉違反教練守則為由,要求調職。資深隊員不服裁決並上訴至保安局,事件糾纏逾三年間,竟有人向局方提交錯誤資料、甚至遺失重要證據。保安局已承認事件有不足之處,但仍遭立法會議員狠批民安隊透明度不足,促成立監察小組管理考核程序,以正視聽。

丘先生於一九六八年加入民安隊少年團,發現有考官私下准許一名重考「肥佬」被「踢出隊」的新隊員參加第二次重考,認為有違規定而向上級投訴,未料竟反被指當年同時出任初考與重考考官涉違反教練守則,令原告突變被告。「之前一直都唔知有咁嘅條文,好多教練都係咁,點解淨係話我?」丘又稱,現時所有教練手持的《新隊員訓練班管理指引》均未有提及上述規定,質疑條文屬後期附加。

質疑隊方隱瞞事實

民安隊最終須就事件召開紀律聆訊,丘更曾向聆訊委員提交一封信件,並註明內附光碟,證明指引中並無列載初考與重考考官不能為同一人的條文,委員會亦曾確認接獲有關文件。惟兩星期後委員會卻聲稱未有接獲任何光碟,前後存在矛盾。

丘懷疑有人擬隱瞞事實再向保安局申訴,隊方一度向局方證實丘曾提交一份共十七頁文件,明顯與事實不符。丘遂向局方舉報疑有人為填補漏洞而偽造文件或證據,「想用一個大話冚另一個大話」。經三個月調查後,終證實丘並未提交有關文件,惟保安局卻未有進一步追究事件。

議員促向市民交代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黃國健認為,事件反映民安處管理透明度不足,「收得公帑就有責任向市民交代,連考核準則同指引都唔清唔楚,真係好失敗!」黃促當局成立監察小組,確保管理制度及考核程序公開持平,隊伍服務質素能符合公眾要求,並建議隊方向隊員清楚解釋相關指引,避免爭拗。

保安局發言人稱,經了解事件後已指示民安隊,現有指引的發放及實施程序確有不足之處,致未能令所有相關人士俱能切實執行指引,故丘先生毋須為違反指引而負責,局方亦會要求民安隊改善訓練學校的管理及工作,並已就事件向丘先生致歉。在上述事件中,發言人承認民安隊發放重要文件及處理檔案紀錄等均有不善之處,已要求隊方作內部跟進及改善。

■記者 唐宇軒